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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6 

根据我校《遵义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文件要求,为提高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药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科专业

序号

二级学科/专业领域

三级学科/专业领域方向

学位类型

1

100701药物化学

药物化学

学术型

2

100702药剂学

药剂学

学术型

3

100703生药学

生药学

学术型

4

100704药物分析学

药物分析学

学术型

5

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学术型

6

100706药理学

药理学

学术型

7

1007Z1制药工程学

制药工程学

学术型

8

1007J1临床药学

临床药学

学术型

9

105500药学

01临床药学

专业型

10

02工业药学(药物质量与过程控制)

专业型

11

03工业药学(药效研究与安全性评价)

专业型

12

04工业药学(药物制剂研发与转化)

专业型

13

05工业药学(生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专业型

14

06工业药学(药物合成与工艺优化)

专业型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计划指标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需有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考生按要求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可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过级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各类获奖材料等。

以上第1-4项为必须项,仅用于资格审查使用;第5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供复试小组面试时参考;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各二级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多站式复试方式。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采用网络复试的,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由二级学科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批准后进行。

(二)复试比例

以国家分数线为基准,合格生源数量远多于招生计划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学科专业招生目录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时间

1.一志愿复试于4月3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日程安排等信息以药学院官网(https://yxy.zmu.edu.cn/)通知为准。

2.复试调剂工作将于4月8日开始,请调剂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全部复试工作于4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复试内容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科理论基础的系统性,包括经典理论掌握、前沿动态追踪、跨学科知识融合能力及问题发现能力和创新思维。

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包含案例分析及模拟实操,主要考核考生问题诊断与解决方案设计能力。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专业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药学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测试方式为笔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笔试科目详见遵义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更新:2025年)(https://grs.zmu.edu.cn/info/1139/1341.htm)。

2.实践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级学科(专业)可根据自己学科特点自主设置相应测试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实验操作、快速阅读、办公软件运用等。

3.英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基本的听说读写能力。

4.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含如下方面: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2)专业素养考察。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职业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及遵守相关职业法律法规等。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4)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研究进展了解程度;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沟通及表达能力。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如流畅表达个人观点,看待问题的个人见解等。

5.心理素质测试。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在保证“公平、公正”前提下,复试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面试内容。

备注:心理素质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仅作参考。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满分为100分,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20%+实践能力测试×15%+英语水平测试×15%+综合面试×50%。复试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成绩的计算

拟录取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方式如下: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拟录取有效成绩的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政审及体检

(一)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药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或档案审查意见),需由考生本人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体检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

1.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不举办或参与举办招生考试辅导活动,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考试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2.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健康管理,平安应考。

3.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4.任何人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涉密的招生工作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5.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学校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咨询电话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851-28200264 张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遵义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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